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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CHNICAL

生物材料创新合作平台成员单位管理办法

第一章 总则

为加强生物材料创新合作平台成员的规范化管理,促进平台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,根据《生物材料创新合作平台章程》(以下简称《章程》)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章 成员单位

生物材料创新合作平台成员单位包括主任单位、执行副主任单位和成员单位。

主任单位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(以下简称器审中心)。

执行副主任单位采用成员单位自愿年度轮值制,经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议定。

具有相应技术能力、科研能力、战略研究能力及相关专业人才的国家有关部门事业单位、科研机构、高等院校、医疗机构、学术团体等单位(原则上为法人单位)经管委会讨论通过后与器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成为平台成员单位。

第三章 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

一、平台成员享有权利

(一)推荐管理委员会委员单位的权利;

(二)若牵头工作组,具有推荐平台秘书处成员的权利;

(三)若牵头工作组,具有担任组长单位的权利,并具有推荐组长的权利;

(四)根据自身需要和能力申请加入相关工作组的权利;

(五)参加管理委员会会议及工作组等活动的权利;

(六)对平台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。

二、执行副主任单位享有下列权利

(一)推荐平台执行副秘书长的权利;

(二)承办和主持轮值年度中召开的管理委员会大会权利;

(四)检查管理委员会决议落实情况的权利;

(五)轮值期1年,按自然年计算。

三、主任单位下列权利

(一)推荐平台秘书长的权利;

(二)召集和主持召开管理委员会大会的权利

(三)检查管理委员会决议落实情况的权利;

(四)代表平台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的权利。

所有成员单位均应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《章程》及相关管理办法,执行本平台的决议,保守平台内商业秘密;

(二)维护本平台合法权益,保护本平台中间和最终研究成果;

(三)完成本平台交办的工作。

第四章 成员单位的加入

有关单位可通过自主申请或现任平台成员推荐的方式申请加入平台。申请方须向平台秘书处提出正式书面申请,介绍单位基本情况、工作基础、申请理由等。申请方主要工作内容应与生物材料领域相契合,在科研、临床或行业具有显著的影响力。(书面申请模板见附件)

申请方须获得管理委员会2/3以上委员单位代表同意,在与器审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后,可成为正式成员单位,并可按程序推荐其工作人员加入管理委员会。

第五章 成员单位的退出及除名

成员单位可自愿退出平台,应首先向平台秘书处提出正式申请,经器审中心同意并解除双方合作协议后其成员资格终止。

成员单位如出现以下严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,或违法违纪的行为,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留在平台,由秘书处提出文字说明经管理委员会审议,获得1/2以上委员同意,可要求其从平台中退出并终止成员资格。

(一)严重违反平台章程及有关规定;

(二)单位性质改变而不再具备成员资格,且未主动提出退会;

成员退会或被除名,由秘书处在平台网站上予以公告。

第六章 附则

本办法自平台管理委员会通过之日起执行。

本办法由平台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 

申请方法:

1. 请申请单位填写《生物材料创新合作平台成员单位申请表》(下载)

2.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,将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平台秘书处电子邮箱bmicpoffice@cmde.org.cn